吕家传新零售返利模式系统制度介绍:
一、A从B处购买3盒膏药,消费450元。使用2贴后觉得不满意,A将剩余的2整盒及剩余8贴(含外包装纸盒)退给B,B收到货检查确认无误后须将450元膏药款退还给A。A和B此次退货产生的运输费用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A是官方代理,每盒进价55元。1月1日补货10箱55000元(即10000贴55000元),上级代理B奖给他每盒1贴试用总共1000贴试用并于次月初(即2月初)返利4950元。由于一直销售不理想3月30日A将剩余膏药900盒全部退还给B,试用贴全部使用完毕未退回。
B清点完毕后将货款退还给A,计算方式如下:
应退款=进货款55000元-返利4950元+已售1箱膏药返点495元-未退回1000贴试用贴价格5000元(55000/11000*1000=5000)-未退回1000贴膏药价格5000元(55000/11000*1000=5000)=40545元,退货产生的运输费用由退货方承担。
三、天使代理A分三次从上级B处拿货分别是10盒、10盒、10盒,则三次拿货价分别为1100元、1100元、900元,第三次拿货时拿货数量累计到30盒取得“合伙人”资格,所以第三次拿货时按合伙人价格90元计算。即:代理累计拿货数量达到下一档时,最后一批补货享受该档代理价。
四、代理推荐制
实际销售过程中部分代理的下级代理想升级,但是上级代理由于自身原因不愿意升级,因此我们推出“代理推荐制”。即:代理(推荐人)将其欲升级的代理(被推荐人)推荐给自己的直属上级(推荐人上级),推荐人上级将被推荐人升级利润的80%一次性给到推荐人,自此以后被推荐人成为推荐人上级的直属代理,与推荐人再无关系。
A为官方代理,B为董事代理,C为合伙人代理
C已累计进货达1箱,C联系B要求补货1箱(100盒)升级为“董事”,但是B不想升级,于是B就把C推荐给了A。C从A处拿货1箱升级为“董事”。所以A要将此次C升级董事自己所得利润的80%即1200元{(7000-5500)*80%=1200}一次性给到B做补偿,自此以后C成为A直属代理,以后从A处补货,与B脱离上下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