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公民身份信息很重要的证明凭证。
随着电信、网络、交通等领域实名制的推开,这张小卡片的重要性也更加突出了!目前,许多人知道身份证造假是犯罪,可是买张假身份证拿回来用,很多人不当做一回事。
近日(6月4日),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伪造身份证件案一审宣判,黄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做微商一定要实名认证,买来假身份证打掩护
现年26岁的黄某是湖南隆回人,初中文化,在南通市区一家家大型综合体里的小餐馆做厨师。
看到身边许多人靠做微商发了财,黄某也做起了微商,搞起了百货日用品的代购生意。为此,他专门另外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2017年5月开始,黄某遇到了“闹心事”,微信平台要求实名认证,以此加强监管。
黄某担心,自己在微信中有些商品可能是违规禁售的,若是实名认证追究责任,顺着身份信息就可以找到本人。
可是,放弃做微商又太可惜了,毕竟每月有一笔稳定收入。想要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黄某知道微商中有不少人在卖假身份证,并且形成了很成熟的“产业链”。所以,他决定做点手脚,以便利用微信实名认证。
2017年5月,黄某通过网络购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信息,再交给网上专门做假身份证的人去制作。
根据黄某提供的身份信息,对方很快提供了一份“四件套”,即假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U盾,要价400多元。这个“四件套”中,身份证是核心,手机、银行卡、U盾都与身份信息捆绑注册,能够拿来直接用。靠这些,黄某顺利通过了微商实名认证。
制售身份证上家被抓,用假证的下游微商落网
有了假身份作掩护,黄某做起了微商再无顾虑,每天大量的代购信息在朋友圈刷得飞起。可好景不长,他出事了。
2017年10月,向黄某出售假身份证的上家在安徽案发,警方顺藤摸瓜,找出了多个购买假身份证的下家,而身处江苏南通的黄某,便是其中之一。2017年10月16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用来注册微信的那张身份证也被关查获,经鉴定系假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黄某还在为自己叫屈:“我只不过是买了一张假身份证,为何就犯罪了?我花钱,人家给证,既没偷又没抢,再说这假身份证又不是我做出来的。”不过,黄某这种的辩解只是一厢情愿。
日前,被告人黄某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现在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检察官说法】
承办检察官指出,“伪造居民身份证”不单指通过工具实际制作,也包括为伪造身份证提供所需照片、身份情况等行为,还包括让他人为自己伪造、为制造人和购买人提供中介等行为,这些行为的实施者都是‘伪造居民身份证’的共犯。
现在,这个罪名的对象范围已经扩展到护照、社保卡、驾驶证等其他能够用于证明身份证件。“假的身份证件不但不能买,也不可以拿出来用。坦荡荡用真实姓名工作生活,岂不比用假身份担惊受怕做不法勾当更好?”办案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