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一直都在,而竞争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企业发展,不过并不是全部的企业都适用竞争文化。
竞争的目的在于提高人的能力,先进者继续保持竞争力,后进者努力跟上,创造奇迹。从理论的角度来说,这没有问题。然而当今时代是一个创新迭代的时代,许多品牌可能不是死在其他方面,而是死在缺乏创新精神。
是建设以平台为核心的效率文化,还是沿袭过去以个人英雄为核心的竞争文化?这不是以我们想当然决定的,这要看当今互联网以及平台的实际情况。
若是平台在初创期、发展期,显然以平台为核心的效率文化更加适合发展的需求。因为在初创期和发展期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而不是拆东墙补西墙,始终存续人才短板。
不过恰恰相反,许多初创品牌开始就引入了竞争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刺激优秀者更加优秀,当然也会淘汰掉不优秀的,甚至是潜力股。竞争文化的理论基础是二八定律,认为平台的百分之八十的利益是由百分之二十的精英创造的,因此精英应该享受越来越多的待遇和权限。
这个理论本身没有错误,可用在不同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正确和错误之分。若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平台,的确需要引入竞争文化,以促进平台更迅速的发展。然而通常迅速发展的平台是创建在人才济济的基础上面的。对许多平台来讲,人才短板始终是一个痛点。
那么效率文化又是那样的呢?所谓效率实际上就是提高单位时间的效率,降低成本。效率文化是阿米巴运营的主要指导思想之一,由于单位阿米巴极致的追求效率,整体上实现了运营的巨大成功。
问题是效率文化怎样设计?如同让每一个人都极致的认同平台?怎样让每一个人自动自发的提高效率?这才是效率文化核心。这个环节关系到整个运营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