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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变成了生意圈 下线越多赚钱越多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0-06-12 人气:6018


  此公众号宣称投入1元每月躺入1000万

  “微分销”还是“微传销”

  “坐在家里发发微信,就能月入上万”;“花198元买了一盒小C面膜,结果创造50万元利润”;“在这里,终生只需投入1元即可月入30000元”……

  海外代购、面膜批发、减肥产品……你的“朋友圈”是否也已成为不收租的生意场。“微商”、“微分销”红火,顶着“互联网思维”的帽子,“朋友圈”创业致富神话也开始流传。

  但是,通过朋友圈致富,真靠谱吗?深究之后会发现,一些所谓的“微分销”形似传销: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许诺高收益,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这跟传统意义上的聚众传销原理一致,只是一个线下一个线上。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陈强

  卖面膜

  投入198元收益55万元

  “广东一名中学男孩花198元买了一盒小C面膜,结果创造50万元利润。”在东莞打工的王戎,在网上逛论坛时,立马被这帖子吸引,一开始,他动心了,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但事后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王戎之前跟记者有接触,发来链接咨询。记者阅读后,发现广告内文比标题更诱人,“你从头到尾只买了一盒198元的面膜,然后推广30个朋友也买了,最后你得到了60万元收入,就这么简单。”

  记者扫描其二维码后发现,这是深圳一家名为“沃*达”公司的公众号,今年4月29日完成微信认证,经营范围是“品牌策划;经营电子商务;化妆品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他宣称这是新的微商模式——“移动分销”,屏蔽了传统微商模式的一切痛点。

  “传统微商中,消费者永远是消费者,现在可以让消费者变成东家。”每人只需在其平台下购买一盒市场价值198元的面膜,就成为了总代理即东家,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微店,拥有个人ID号、推广链接和二维码。

  东家可获三级提成:凡是通过个人ID号成功关注并购买的客户(假设A),属一级用户,直接享产品返利30%;通过A的ID号成功关注并购买的客户(假设B),属二级用户,返利10%;通过B的ID号成功关注并购买的客户(假设C),属三级用户,返利10%。

  按照描述,这款号称三级分销系统,自动赚钱效果可观:如果每一层级每一个人都分别发展30个下线,那么第一个东家有一级下线30人,二级下线900人,三级下线2700人,最后拿到的返利为554202元。

  卖“梦想”

  投入1元躺着月入3万元

  无独有偶,这种“三级分销”模式,在朋友圈里不止卖卖面膜,它穿着不同的马甲,创造着各种财富梦想。

  其中,就有不少公众号推行的“一元创富基金”。

  “支付一元创富基金,即可成为梦想合伙人,开启你的财富之路。”“如果我说:在这里终生只需投入1元钱即可月入30000元,你信吗?”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贩卖所谓“梦想”的广告词如出一辙,煽动性的话语,极低的投资,极高的回报率。如认证地址在深圳、名为“新*力微营销”的公众号,就推出“支付一元成为东家”项目,号称只需投入一元钱,躺着可月入3万元。

  躺着赚钱?具体来说,用户投入1元钱,就可成为梦想东家,拥有专属二维码,分享给网友享三级返利:第一级返利20%,第二级返利15%,第三级返利12%。

  记者打开一些公众号的“一元创富”页面,有的显示有几百万人次浏览,关注者也有近百万人,其中有一个已卖出了80万份。其实, “一元创富基金”的三级分销返利,跟面膜的三级分销返利大同小异,只是这回连商品都省了,卖的是“梦想”。

  揭秘

  下级代理越多利润越多

  “朋友圈”日渐沦为生意场,“微商”崛起,从食品、化妆品到保健药品,从国际品牌到自主品牌,可谓应有尽有。然而,问题“微商”也屡见报端,今年2月,90后“网红”周梦晗,就被曝光在朋友圈售卖“毒面膜”。

  另外,还有朋友圈减肥药涉嫌夸大虚假宣传,且无批准字号、无质量认证,另外,记者获悉,通过网络代办公司,打造一款全新“朋友圈”面膜,从公司注册、产品设计到最终成品出厂上市销售,走完流程仅需两个月。其次,“朋友圈”中的国际品牌,不少是三无产品,但“微商”却靠它赚的盆满钵满,主要是依靠一种新的销售方式,就是所谓的“代理”——分级代理,代理越多越赚钱。

  一些“微商”代理层级,还跟一次性拿货量挂钩,拿货越多代理级别越高,就能以更低进价拿货,能赚下线更多钱。结果,这些产品并没有卖给终端客户,始终在各级代理手中,然后再由代理发展打理下线。

  “要想获取更多的利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级代理。试想一下,如果你的朋友不仅买你的产品,还帮你卖产品,是不是就不怕卖不出去了?”一些代理商坦言道:“做微商关键是找代理,你发展代理多了,赚钱自然就多了。”

  律师说法

  发展下线获利可能涉嫌传销

  “微商”、“微分销”,是指以“个人”为单位,利用微信、APP等载体,打破区域限制,实现可移动性的销售渠道。这种模式刚推出时,曾被业界寄予厚望,被视为营销的一场革命。

  但是,交1元钱抑或买一盒面膜,然后就可成为东家,享受三级分销返利,这种层层分级获利的“微营销”,形似著名的“庞氏骗局”。实质上是将后一轮投资者的投资作为收益,支付给前一轮投资者,依此类推,使卷入的人和资金越来越多。

  知名互联网律师赵占领表示:“如果只是以代理销售产品为幌子,实际没有或很少销售产品,主要仍以发展下线会员方式获利,可能涉嫌传销。”

  微信公众平台:非法分销永久封号

  门槛低、成本少、信任度高、传播快……集多种优势的“朋友圈”成“生意圈”后,因缺乏评价机制、信用担保、法规监管,正成为山寨商品、钓鱼网站、网络传销的“温床”。

  有媒体报道,通过微信发展传销,扩张速度较快,涉案人员和资金远超传统传销模式,甚至还出现了通过网络对传销人员进行操控,传销资金利用网上银行流转等情况。对此,国内多省工商部门已纷纷表示,要重点打击利用微信、互联网进行传播操控的新型传销。

  实际上,朋友圈中此类营销模式已引起关注,今年2月15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关于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宣布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以许诺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是非法分销,一旦发现将会进行永久封号处理。

  链接

  南京首例微信传销案宣判

  “催眠大师”获刑八年

  今年1月,号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某因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受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陈某自称是励志成功学讲师陈安之首席弟子、亚洲催眠大师。2013年至2014年3月,他以推销其微信营销课程为名,打着“月入百万·微信营销·商业模式”的口号,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厦门、昆山、福州、义乌、宿迁、宁波、南京等地开展以微信营销为主要内容的免费授课,要求参与者缴纳不同数额的代理费,成为其不同级别的微信营销课程的代理商。代理商通过手机微信软件,向社会大众宣传陈某的“微信营销”大会,吸引更多的人参加此会,成为新代理商,骗取他人代理费,并形成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多级组织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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