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央视揭秘‘微商传销’:通过朋友圈炫富发展下线”,将通过微信渠道来做传销的群体曝光于大众视野之中,又再次让“微商”这个词的讨论热度火了起来。
在我们的朋友圈里,有不少人做着“微营销”,其中化妆品、服装、鞋类、首饰、海外代购等产品占据很大比例,大部分都是发图片刷屏,直接通过聊天转账的方式交易。
微商代理与微信渠道推广
刚毕业的小婷在一家企业做文员工作,对于每个月拿到手2000多元的工资她不是很满意,年前开始在朋友圈发起了海外代购的消息。
“马尔代夫这周末的单子开始接了,截止时间跟之前一样,有红珊瑚、黑珍珠,想要的快速下手。”她卖珠宝的货源从马尔代夫、巴塞罗那到巴西,而在她发的消息里,时不时有表弟表姐回国,可以人肉带货。“姐姐月初回国,已经帮朋友买下不少东西。原价1290欧!现在超值价,想要西班牙奢侈品的抓紧。”
除了货品信息外,小婷时不时晒出关于生活照、运动情况等分享,还有跟表姐、表弟们的合照。据她透露,她的货源有一部分是亲戚带的,但大部分都是上级代理拿给她的。朋友圈中,像小婷这样的“小代理”有不少。
有淘宝店铺、实体店,通过让熟客看图拿货的微商也不少。对于他们而言,微信只是一种推广营销方式,服装店主薇薇说,“现在大家刷朋友圈很频繁,通过微信转发的方式扩大知名度也挺好的。”薇薇先是通过话费、服装折扣等小奖励吸引潜在客户添加自己的微信号,在发讯息时,不时地加入一些品牌限量折扣,吸引粉丝的持续关注。
微信购物:直接打款全靠信任
目前,很多活跃在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并没有实体店,成为“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三无”小店。
据了解,有很多人没有开起微店,如果顾客想要购物,先要把货品图片发到卖家的微信号上,然后询价,得到价格后,通过下方微信转账直接把钱转给卖家。卖家接收钱之后再安排发货,将物流订单号发给买家。
这种交易方式意味着,如果卖家想要“赖账”,收了钱不发货,买家通过一键退款等方式维权,“由于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很多微信商家没有备案卖家信息,容易造成一些卖家借机欺诈、售假之后,再删除相关记录或跑路的现象,增大了交易风险。”由于购物时看不到评价,退换货物同样要承担风险。买家小吴说,一般微信付款都是买朋友或者朋友介绍的东西,交易全靠信任。
“微商“是应该品牌方入驻,直接面对消费者,离消费者更近。使用微店进行买卖比起直接对话框交易有章可循了许多。通过平台购买、收到货物进行确认,这一切是将网购转移到了微信端。
售后:600多亿微商市场不能“立法空白”
由于微商没有市场经营主体,只是代买、代销的关系,目前法规处于空白,监管和维权有一定难度,消费者要保存好交易证据或合同,这也是维权的前提。
据南方日报报道,在今年5月召开的“中国微商达人秀论坛”上,有统计披露,目前中国有大约1000万人做微商,年交易流水约650亿元。
与传统的消费市场相比,微商营销门槛低、自由度高、流动性大,无需注册公司或实名认证。一年几百亿元的交易额,却缺乏相关制约性法律法规与之匹配。
不过,随着微商的野蛮生长,市场也将迎来一场大洗牌,监管部门和微信官方已开始探索、推出一系列严管措施。深圳市政府目前正与腾讯微信协商,试图实现对微商产品的来源地追溯,同时制定对制假售假企业的惩罚机制。
2月15日,微信官方发出正式公告:打击微商非法分销。这是腾讯微信官方首次对带有涉嫌传销性质的微商表态。3月,微信官方开始对微商进行打假,腾讯微信官方公众号发出通知,建立品牌维权平台,机制是用户举报,如是传统品牌方验出是假货,微信官方即做封号处理。3月5日,微信推出新功能,提醒用户“如果对他的内容不感兴趣,可按头像设置权限”,预计会对微商的曝光与展示有影响,这是限制微商暴力刷屏的举措。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电子商务立法也有了初步的“时间表”。2013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明确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原则、框架设想和主要内容,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会议提出从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央视揭秘微商传销:
真正赚钱靠发展下级代理商
部分微信营销形似传销
目前看来,微商传销与普通传销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迷惑性更强,可能被包装成正常的商家营销手段,例如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等。同时,这些商家通常真的有商品,但商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类似化妆品、服装和玉石首饰这类商品,价格弹性大,普通用户往往很难判断其是否为正品。
2.单个用户受骗金额小,传统传销的入会金额往往在3500元到10000元之间,而微商传销的入门金额往往小得多,只有几十到几百元,即便用户发现被骗,往往也懒得报警,最多向腾讯举报这些商家而已。
3.受骗人数总体数量巨大,每次骗取的金额虽然变小了,但得益于微信庞大的用户基数,以及朋友圈信息传播的快速,实际的案值往往不逊色于过去的传销案件。
4.作案成本更低,不需要培训下线,不需要活动场地,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可以开始作案。即便被举报,也往往难以得到应有的惩罚,换个ID就可以再次上线。
相同点则有:
1.同样利用亲人、朋友关系为商家的信用进行背书,被诱骗的往往是熟悉的人,即杀熟。
2.同样宣扬不劳而获,往往打出轻松赚钱的噱头,引诱意志力薄弱、贪慕虚荣的人入彀。
3.没有正经的商品,或者商品价格异常,远高于市价、远低于市价都有可能。通常情况下,由于化妆品、服装或者玉石首饰的价格弹性较大,普通用户往往难于判断其价格真伪。
4.热衷于谈论理论与概念而非实际的经营状况。理论与概念可以编得天衣无缝,看起来毫无破绽,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没听过这些理论与概念的人也不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