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14年11月6日,深圳iPhone用户姚女士因苹果手机部分预装软件无法卸载,将苹果在国内的销售商告上法庭。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姚女士败诉,理由是用户购买苹果产品时,已经预知该产品的预装软件无法卸载。姚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昨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这也是国内首例苹果手机用户由于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而状告苹果公司的维权诉讼。
案情回顾
2013年,姚女士在深圳华强北买了一部转手的港版iPhone5,在使用过程中,她发现诸多不便,包括手机上有很多预装软件根本无法卸载。
一年后,人民网和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曝出了苹果手机涉嫌窃取用户隐私,姚女士开始怀疑这些苹果预装软件会监控、窃取用户隐私,并且产生额外的费用和流量,一纸诉状将苹果手机在中国大陆地区经销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和深圳两家销售商告上了法庭。
庭审焦点
预装软件不可卸载属霸王条款?
律师张兴彬是姚女士的代理律师。张兴彬表示,预装软件不可卸载是霸王条款,连深圳市消委会都看不下去了,即使姚女士明知苹果手机存在不可卸载软件,依然购买,并不能表明消费者权益应该受到损害。
存在安全隐患及产生额外费用?
“据我目前所知,苹果预装软件不可卸载是不会产生额外费用和流量的”,被告代理律师在法庭给予了肯定答复,并当场提交《环球时报》的一篇报道,《斯诺登:CIA潜心破解苹果系统》一文,说明苹果手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手机。
张兴彬则声称,人民网和中国青年报先后刊登有《美国全球监听行动记录》,曝出苹果手机存在安全隐患,可以泄露客户隐私。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