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地方电子商务协会负责人都积极表示,将通过建立微商分会的行动,实现当地微商行业引导以及规范。
据成都媒体报道显示,有关微商的投诉量很少,一年仅有几件,专门针对从朋友圈购买面膜的投诉量更是少之又少。对于微商的合法性问题,四川省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处长田培友也坦言,“不好说”。目前来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存在积极意义,四川省工商部门对这一新兴事物也持包容态度。
在汹涌的微商浪潮中,如何通过民间力量实现行业的微商行业及早规范,至今是否有一个相关条例能够提供积极建议呢?
记者发现,从五月开始,微商代言人陈育新在5月发布的微商五条受到行业已经受到网友以及行业的热议。据了解,大部分网友认为微商乱想丛生,而微商五条不仅可以让业者清晰的看到良好商业模式应该具备的必要条件,同时也可以让用户在朋友圈里发现什么是真微商,假微商。
“微商五条”直奔微商“三无、传销、骚扰”三大质疑,首次以产业人士角度来界定“什么是微商”。所谓“V5条”如下:
一、需求真实,产品有品质保证。假货劣质、没有质保条件不是微商。
二、自己或亲人使用。无体验分享不是微商。
三、信息节制得体。骚扰不是微商。
四、渠道为正常几个层级。无限发展渠道层级牟利不是微商。
五、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学与大忽悠不是微商。
不过,陈育新认为,品牌将成为微商正规化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杠杆。陈育新用韩束做了一个比喻,如果每一个微商的从业者都是卖韩束的,韩束现在有十几万人,这十几万人会对市场上假冒商品或者打着韩束幌子去侵犯韩束的进行监督,并马上反馈回来。大家共同维护,慢慢就形成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微商的从业者之间会互相鼓励,这能够快速形成一种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