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尤某和丈夫开网店卖美容产品和美容药品,一部分是卖给美容院,一部分则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QQ群等发布广告并销售,短短两个月销售金额为1.5万元。后被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经认定,这些注射类药品均系假药。6月29日,此案在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尤某夫妇以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6月30日《钱江晚报》)
在微信朋友圈中卖假货而被判刑的事例,尤某夫妇不是第一起。前几天就有媒体报道,同样是在杭州,一个26岁的辣妈纪某,在微信好友圈卖减肥针剂,进价600元一盒的减肥针剂竟以4000元的高价卖给小姐妹,并提供注射服务。最后,纪某也跟卖美容药品的尤某一样,以销售假药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而早在4月初,也有媒体报道,杭州全职太太何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卖假名牌,半年销售额达11万多元,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缓刑,此案被称为杭州首起微信售假入刑案件。
搜索类似典型案例,我们发现,因微信售假而获刑的,多是家庭妇女,她们原本想靠挖掘朋友资源来生财,也明知自己卖的是高价假货,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对于如此明目张胆的“杀熟”行为,有人认为缘于法律意识过于淡薄,其实,它更折射了当下熟人社会中的道德危机。“杀熟”者总会认为,买到高价假货的都是“圈”中的熟人朋友,碍于情面,大家不好意思去维权。由此,他们卖起假货来,更加没了顾忌。长此以往,任由“杀熟”的“厚黑学”大行其道,则熟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势必产生危机,进而严重损害整个社会的诚信基石。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依法严惩微信售假者,比普通的打假案件更具警示意义。
俗话说“千金难买一熟”,微商在熟人中做生意,更容易做开,也更应珍惜自己的羽毛,可为何近年来,微商在兴起之初,不少从业者就迅速步入了卖假货、微信传销的歧途?为何其免疫力如此之低?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微商缺乏一个明确的规则或有力的平台来制衡。比如,我们在传统电商淘宝购物,支付宝和商品评价就担当了重要的监督功能,消费者如对所购商品不满意,可在支付宝上拒绝付款,要求退货或换货,并可给予中评或差评。消费者有了主动权和话语权,不再是待宰的羔羊,这大大增强了对商家的制衡力度。而微信营销,目前并未建立这样的制衡平台,对微商的主要制约力,就是熟人社会的道德规则。可在金钱暴利的诱惑下,光靠道德制约显然是十分脆弱的。
对微信售假者判刑,强化了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无疑值得肯定,让人拍手称快。然而,要避免当前尚显幼稚的微信营销不向歧途滑落,让人们拾起对于微商的信任和信心,最主要的还是需建立一个类似传统电商那样的制衡平台,让失信者随时付出应有的代价。否则,本有大好前景的微商,反倒会成为诚信社会的绊脚石,并因集体失去口碑而慢慢沉沦。而这,是天下所有朋友圈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