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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店不能啥都卖 "微商"店主涉嫌非法经营被检方批捕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0-06-12 人气:5310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90后”台州小伙郭智。郭智在没有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形下,利用微店、微信、QQ等网络平台向多人售卖进口香烟以及假冒的国产知名香烟,现已查明的涉案数额达十几万元,涉嫌非法经营罪。这是宁波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微商违法案件。

  2014年5月,郭智无意间看到网络销售香烟的商机,就申请了3个微信号,2个QQ号,下载了微店APP开始做“微商”,还利用“微店推广”等功能大肆宣传可以低价售卖各类香烟。

  郭智先是通过QQ群陆续寻找了四五个深圳、北京、山东等地的“上家”,但并不直接拿货,而是通过自己的微店大量转发香烟的照片,以低价吸引客源。有客户前来咨询购买并通过支付宝、网银等预先付款后,郭智就将收货地址发给“上家”,通知其利用快递发货给客户,之后郭智再向上家支付货款,从中赚取每条5元至20元不等的差价。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客户往来交易的多了,郭智就要求他们交纳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加盟费”,成为自己的代理商。郭智作为中间商,在“上家”与“下家”之间赚取差价。做“微商”期间,郭智的钱款往来都通过支付宝平台或者网银,根本不接触香烟,只是与“上家”供货商以及“下家”(或客户)发微信或者QQ联系,就能完成整个买卖过程,郭智说:“这几乎就是等于坐在家中就能收钱。”

  郭智主要售卖两类烟,一种是进出口专供烟,越南烟、俄罗斯烟、中国免税烟等,另一种是高档的国内香烟。在做“微商”售卖香烟两个月后,郭智就发现这些“上家”卖的国内高档香烟都是假烟,而进出口烟一般都是真的,但是为了赚钱郭智并没有停止转手销售假烟。从2014年5月到今年1月,仅半年多的时间内,郭智收取货款达16万余元。

  今年3月,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女子通过快递多次在宁波非法销售香烟,经侦查,发现郭智为该女子的“上家”,郭智随后被抓获。而该女子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立案侦查。

  【检察官说法】

  本案承办检察官周力佳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明确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烟草属于国家专营专卖的商品,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等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不管是实体店还是“微店”或其他形式的店,只要贩卖香烟超过5万元即达到非法经营罪的构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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