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纪某涉嫌销售假药一案。“我知错了,已把钱都退还给人家,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机会,对我从轻处罚。”庭审中,纪某自愿认罪。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纪某犯了销售假药罪,判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这个纪某,就是在微信朋友圈兜售假减肥针的“不靠谱的辣妈”。同一天,一对年轻夫妻在微信朋友圈里卖祛痘针,也被判刑。
如今,朋友圈成为商品推介的新媒介,几乎每个人打开自己的朋友圈,都会遭遇烦心的广告。去年,央视报道了朋友圈里的面膜广告,揭开了面膜“轰炸”朋友圈的冰山一角。推销商品,影响别人的网络生活,会被好友拉黑,这没有什么损失;但如果你销售了自己的商品,且存在欺诈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就有可能为此付出相应代价。
当然,我们不必对朋友圈广告一棒子打死。朋友圈广告是一种微商宣传行为,微商是一种新兴的社会化移动社交电商模式,它代表了微型商业销售的发展方向,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有很好的前景。但是,微商也必须明白一点,作为社交媒体的朋友圈也不是法外之地,广告宣传、推介同样要以法律法规为底线,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更不能用“杀熟”的手段,欺诈消费者。
很多网友都想加盟微商,成为微商下游的商品基层推销人员,赚取小利。这样的想法和做法都未尝不可。但微商也是商,诚信是其立身之本,既然你想拥有通过微信圈熟人口口相传的广告效应,让自己的商品销得更多,那么,就请你对消费者负责,认真把好商品质量关。有些人认为卖家损失小,而且彼此是朋友,又没有买卖凭证,就心存侥幸,想用假货来欺骗消费者,赚更多的利润,然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种想法实在大错特错,其实网络交易也在监管之中,规范程度逐步加深。
新闻案例中,纪某销售假药,被判销售假药罪,面临刑罚,另一起案件中的年轻夫妇,也因销售去痘针而被判刑,对他们的处罚,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对其他人而言,也是一种警示。朋友圈售假药获刑,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商也在监管之中,谨记要诚信经营,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