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互联网思维一样,微营销是个笼统的概念,大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市面上流行的说法都不是真的,因为谁也没有真正成功地做过微营销~
大家对微营销的定义尚未清晰。有些人硬把自己做的电商都称为“微营销”,其他人做的都是“传统电商”,实则惑乱视听。
电商与微营销是两个概念
电商:通俗地说,就是做淘宝、天猫、京东,你不能把淘宝店往微信上一搬家就称自己换了行业,由做电商的变成做微营销的了,换个马甲就出来继续混,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虽然都是网上玩的,但性质却大大不同。
那区别在哪里呢?
区别不在地面或网络的售卖形式上,而在人的行为习惯上。在淘宝天猫,我们的行为惯性就是选购,寻求最大化的边际利益。而在微信、微博、陌陌上,我们的行为惯性就是社交。在一个社交惯性的平台上,达成自己的商业目的,这才叫微商。在一个购物平台上卖东西,这叫电商。
这么定义的话,那我确实看到过做微营销的:一个朋友早几年就在微博上推销商品,轰轰烈烈地干上一场,也确确实实亏了几十万。
用电商的思路去做微营销,注定是要一败涂地的。
微信的微店具备了淘宝搬家功能,这是一种误导,让做电商的人误以为按原来的套路搬个家就可以做微营销了。这也说明走在前端进行平台开发的微信团队,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什么是微营销。他们是成熟的软件开发者,却是半熟的人性研究者。
感情和生意之间有道鸿沟
腾讯叫好不叫座,看着阿里巴巴哗啦哗啦地收银子,也是急得冒汗,所以可劲地往购物上靠,拉京东、搞微店、买大众点评、派红包,无所不用其极。可是人的行为惯性是那么难改,人们就爱在微信上聊天扯淡,就是不太喜欢花钱。
虽然微信耗去了我们70%的时间,可是在微信上,我们就是“宁说千句话,不舍一文钱”。 手机淘宝不常打开,可打开就购物花钱。这种感觉我想对于小马哥来说,如同跟一个女子精神恋爱,跟你谈情,却总跟别人上床,如此恋爱得越深,小马哥就越痛苦。
可是换过来讲,小马哥也不用伤心。瘦马哥(马云)也有精神上的失落,我们天天在淘宝天猫上购物,也没有交到一个朋友不是?他也就是个首富了,穷得就剩钱了。
我们的天性里,就是生意归生意,朋友归朋友。阿里的就是生意,腾讯的就是朋友,做微商难就难在,你要把这两个搞在一块儿就搞混了。
当你发现一个朋友开始向你卖东西时,你就开始归类:这家伙到底是朋友还是商人?
在微博上卖东西,完全没有情感牵绊,烦了可以让他“滚粗”;而在微信上,熟人跟你推介东西,你碍于面子总得买一点儿,买多了,感情就淡薄了,这个家伙就从朋友的归类爬进了商人的归类。
基于购物平台的阿里电商系就是“人与物”的关系,基于SNS的腾讯就是“人与人”的关系。
在购物平台上,我们一定是机关算尽地寻求最大化的边际效用,总是不太谈感情。相同的商品,你比别人便宜一块钱,我就买你的。在电商的世界里,世界是平的,最后是赢者通杀,只有最终的那几家是获利的,因为保证获利的只有一途,那就是巨大的销量。
卖家只有巨大的销量才能保证拿货的成本更低,才能保证更低的运营成本和快递成本。电商的这种盈利特点,很契合规模经济型的传统企业——产量越大,商品的平均成本越低,企业越是获利。
电商与传统企业都是属于规模经济型的,一拍即合。传统企业的巨大产能都由电商平台消化掉了。无怪乎东莞那么多加工型企业都在跟电商对接。
可以说,电商模式就是“大众化”营销的网络版,一切都跟规模经济、产能脱不开关系。这类商品都是基于基本的功能利益触发了消费者的购买。事实上我们之所以登录淘宝天猫,也是基于基本的功能需要才购买的。
电商爆发出的巨大威力,是刚好借助了我们累积了几十年的规模经济建设基础。电商上很多东西之所以便宜,除了来自渠道交易成本的降低,还来自它消化了的过剩产能。
安利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非互联网版本,那就是当消费者有很好的消费体验时,就可以利用朋友间的信任关系,把商品推介给你的朋友,一传十,十传百。这种模式本身没错,但到了中国就很容易变味,这种模式最终沦为某些人的敛财工具。所以此种模式不做改进版搬到互联网社交圈内,肯定是要招致非议的。这种信任代理式的营销模式,缺的是一个“信任管理”的体系。
如果能够做好“信任代理+信任管理”,那么微营销一定能搞出一个大众营销的未来。因为一传十、十传百的零成本的推广模式,在社会化传播时代太容易快速风靡。如果真的实现,那么,阿里电商平台,赢家只是少数,而腾讯社交平台,才可能让更多的人富起来。
腾讯基于LBS的区域性营销策略,可以让更多的中小卖家免遭像阿里平台上那些规模化大卖家的冲击,在区域性范围内存活下去。但最终还有待观察。不过有一点可以预见,未来,腾讯社交平台上的“大众化”营销,也是由许多“小众化”营销个体拼接而来的,这一点跟H&M、ZARA的模式十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