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众多“微商”借助微信平台从事销售和代购商品活动。一打开朋友圈,就会被各种化妆品、保健品和海外代购的信息刷屏。
其中,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的商家一般是有实体店铺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经微信平台开办方腾讯公司的认证后方可开办。但是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属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其准入的门槛低,建立朋友圈的好友也不一定是实名,加上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一旦出现纠纷,就可能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责任。
对此,市工商局消保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轻易加陌生“微商”为好友,防止被不良商家利用,在朋友圈分享散布虚假营销信息导致权益受损;要警惕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风险,核实“微商”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真实情况,多了解产品原料、产地和外包装等产品信息;要选择安全可靠的交易方式,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确保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