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省食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全省食品药品违法十大典型案件。
邢台市冉某特大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该案涉及河北、山东、河南、四川四省,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处。查获假冒“五粮液”系列、“泸州”系列、“全兴醇”等白酒制品共7.2万余件(约45万瓶)。查处包装材料公司2家,查获假酒包装盒30万个、外包装箱4万余个,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唐山市某药房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唐山市某药房销售的“金虫草三参益气胶囊”,标示生产厂家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资质,未生产过该产品。
唐山市开平区某商贸公司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经查,该公司经营的“抗腿抽筋高钙咀嚼片”标示生产厂家未生产过上述产品。
廊坊市某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该超市经营“后奕肠”产品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承德市门某某通过微商销售伪劣化妆品案。门某某供称,“鑫易莱干细胞面膜”等三种假冒“鑫易莱”化妆品是于广州市某化妆品商行购进,并以微商形式销售。经产品包装标注的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证实,该微商销售产品系仿冒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的假冒化妆品。
沧州黄骅市某药店销售按假药论处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案。执法人员在该药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的标示进口药品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质量可疑。经协查,2盒样品不是标示企业分包装产品。
沧州市渤海新区某医院涉嫌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群众举报,反映沧州某医院使用的医用干式胶片涉嫌假冒。经协查,其中三个批号的医用干式胶片产品属假冒产品。
邯郸市永年县某药房未按规定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案。在该药房经营的二类医疗器械全自动臂式电子血压计,不能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
张家口市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营无证二类医疗器械血糖试纸案。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假冒批号为4E5A4S血糖试纸,系天津市某商贸公司业务员范某采购并私刻印章、伪造票据以天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供应给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出借许可证案。经查,广东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于廊坊开发区麻营唯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院内设立仓库,利用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相关资质先后购进货值390余万元药品。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公章用于广东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购进药品并进行网上交易药品,数额巨大。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