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整形”倍受爱美人士的青睐,肉毒素、玻尿酸、美白针等常用美容药品市场需求很大,利润空间巨大,但火爆的市场需求下也暗生隐患。
2015年以来,无锡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销售注射用肉毒素、玻尿酸、美白针等微整形美容产品类假药案件,从2014年的3起,激增至27起,其中仅滨湖检察院即办理5件8人,折射出微整形行业乱象丛生,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滨湖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于文静指出,当前微整形行业存在主体无资质、药品无批号、价格无监管等现象,极为混乱。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和设置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均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事实上,我国销售微整形产品的机构,多是不具备资质的美容院和黑诊所,而在这些美容机构里提供注射服务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没有经历过专业培训,属于无医疗资质的人员。同时,注射所使用的肉毒素、玻尿酸、美白针等美容药品,进货渠道不规范,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没有正规外包装、没有中文字样和国家药监部门的批准文号,属假药范畴,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
信息时代,此类案件的多发还“得益”于“微商”,即微信平台等网络商圈。该类案件和互联网联系紧密,销售假药的上下线之间通过微信、陌陌等通讯软件完成要约与承诺、通过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付款、通过快递交货即可完成假药的交易。犯罪分子不仅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在实体店完成销售,还通过微信、QQ等互联网交友软件寻找潜在的消费者。
滨湖检察院办理的5起案件,无一例外地与“微信”密切相关,犯罪分子通过微信发布微整形药品信息,进行广告宣传,广大消费者轻信而上当受骗。如陈某某销售假药一案中,陈某某通过微信找到假药货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相关销售信息,随即有人通过微信向其购买假药,在通过支付宝完成支付后,陈某某在实体店对被害人进行药物注射,被害人后又介绍他人直接在实体店内向陈某某购买假药。
滨湖区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胡颖分析,此类案件频发主要有4方面原因。市场需求量大,迎合了女性消费者的心理。利润诱惑力大,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市场监管不严,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媒体虚假宣传,过分夸大微整形的效果。
滨湖检察院副检察长丁宏伟建议,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卫生监管部门、通信部门和互联网监管部门应齐抓共管,对违法违规的内容及时叫停,对违规经营者严惩重罚。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媒体披露、司法机关送法进社区、进高校等形式,宣传微整形美容产品类假药典型案例,引导大众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