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微信朋友圈售卖金融一体机,一键能加好友,功能极其强大,还可以提高信用卡额度,一万变五万。消费者购买后担心上当、要求退货,但迟迟不见回音。《天天315》聚焦:朋友圈购物,靠谱不靠谱?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微信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交工具,各种群,各种圈,各种红包,各种@,热热闹闹,倒也带来很多的生机甚至生意。很多眼光敏锐的朋友已经在朋友圈里做起了生意,时髦的名字叫做微商。但是,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的背后,有可能藏污纳垢,陷阱重重。
前些天,江西的胡女士在朋友圈里看到推销一种叫做金融一体机的东西,据说很好用,功能强大,能满足大家在金融领域的各中需求。几番考察之后,胡女士动了心,出手了。
胡女士:我是在网上微信平台看到金融一体机,有微信营销,可以加好多朋友这种的,我也到优酷网上看它们的视频,觉得它们这个功能挺好的,我正好想要一个,觉得功能很有诱惑,高效付款。然后我就在微信上咨询他们,问这个功能有没有保障,怎么用,他们发一些相关的视频过来,其他的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里也聊到这个好像是有这样的功能。他们告诉我,给打了一个订金过去,我通过微信打了200块钱订金过去,他就委托顺丰发那个东西过来。
过了不多久,胡女士定的货送到了,送货的顺丰小师傅只让开箱验货,没让开机验货。胡女士开箱之后,检查没有问题,就把余款付给了顺丰的师傅。算是收货了。送货是否一走,胡女士赶快开机,没想到,试机之后,胡女士疑虑重重。于是胡女士想要退货。
胡女士:当时顺丰是要求开箱子验证,不能开机器,我当时打开了箱子,外面的箱,我看机器是正常可以用的,我就把钱给了到顺丰。然后我就点开先试用一下,发现机器功能要你输入各种账号、密码、电话密码、交易密码,什么都要输进去,包括身份证全名,还有手机号码。我想这就是一个骗人的工具了,我担心全部输进去以后卡号会被人家复制,会被盗刷,所以后来想退机。
胡女士想顺丰送货的是否刚走不到一小时,自己付给他的钱应该还在他手里,把钱要回来不就行了?可是没有想到,事情可没有那么简单。
记者:你是找的谁来退机?
胡女士:我本来第一反应是打电话给顺丰,说希望你们可以把钱退回来,他说他已经扫了码,不可以再退了,打95338联系。
记者:95338是什么号码?
胡女士:是顺丰的客服电话,顺丰济南那边又打电话给我,因为这个东西是从山东济南发过来的,他说,我必须先跟客户沟通好了,才可以再退。因为他这个是委托客户,写的收款,客户委托他收款是有协议的,收到这个钱,扫了码,就是接收方已经签收了,寄件方也可以在网上查得到收了这个货的信息,他就必须把钱给到寄件人。
记者:那您当时第一反应为什么没有跟卖您这个一体机的一方来交涉,为什么会想要找顺丰?
胡女士:因为我当时钱是交给顺丰,我以为这个东西可以立马解决,因为从他交给我,我开机,然后在家里试用的时间也就大概一个小时左右,我没以为他会马上扫码,就意思相当于把钱给对方确认了,就想通过顺丰如果它这边没有确认完,我觉得是骗子。
记者:后来顺丰跟我说他已经把钱打到对方的账户去了。
胡女士:对,他是说已经扫码,因为他跟客户之间签的收款协议,已经扫码,没有争议,这个钱要无条件付给他的,他就同意冻结,就先冻结这个客户的钱,让我先跟寄件的方沟通。
由于是在微信朋友圈里买的东西胡女士没有售货方的电话号码,只好在微信群里联系对方。几经沟通,对方同意退货了。
胡女士:后来就又联系了,他说这个东西没有问题,就是这样的功能。到后来我又微信他,说如果你不给我退,我就把这个机子告到银监局去,他可能觉得比较有压力,后来就说同意退,但是不退钱,不退订金,他说这个货必须要我先发回去。我跟顺丰这边再沟通,我说顺丰先接收这个货,我现场验证下没有少东西,是否又退回去给它,对方说只要退回去东西没有少,它就会同意顺丰那边付款。到目前应该东西还没有寄过去,所以现在等于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但是他在微信里面同意退了。
那么,这部让胡女士买了有退的所谓的金融一体机,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机器呢?它到底有哪些功能,让胡女士如此谨慎,担心受骗上当呢?来看看胡女士的描述。
胡女士:它有信用卡开卡跟信用卡提额,就是可以把额度提高,即通过这个软件,通过平台,按照它的要求输入些信息就可以把比如信用卡是1万块钱的额度每月,就可以变成5万这样子。
记者:但是这样一个程序不应该在银行才能走吗?这样一个机器怎么可以这样做呢?
胡女士:有啊,他说,他们是银行的人员出来专门为他们研制的这一款机器,可以进入到银行的后台。
记者:本身这样的机器应该就是有问题的,您当时怎么会想到要买它?
胡女士:因为网上好多人说可以,有作用,我们也看它那个视频,觉得可能是真的。
记者:您打算怎么用呢?您就打算把您的信用卡的额度提高,还是说帮别人也把信用卡的额度提高?
胡女士:就是说把自己信用卡先提高,为我们信用卡在用的过程中好象也是每个月可以提高,但是官网上又没有这个选项,我打电话问他们,他们说不能急,我觉得每次这样沟通来沟通去也很麻烦,这个软件可以提的话,用这个可以便利一些。因为是送一个IPAD,IPAD给到你手上的,想想一个IPAD在外买也要这么多钱,但它又附带这么多软件,什么软件自动抢红包,还有微信一键加好友,反正讲的功能很多,后来这些功能拿到后不能用。
我们联系了顺丰,希望能够查询胡女士的钱款是否是处于冻结状态,但是,到本期节目截稿,我们没有接到顺丰的回复。至于在朋友圈兜售金融一体机的人,已经没有了踪影,大概是找不到了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胡钢就今天的案例做出了解读。
经济之声:首先,胡女士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包华:我认为目前很困难,至少从顺丰那边拿不回来钱,因为顺丰本身就是一个快递公司,它是接受商家的委托来送货,同时代收货款,所以胡女士想把钱退回来,还得直接跟商家直接联系,顺丰处直接退款的可能性不大。这个商家也有可能真的找不到,商家来讲,实际上也没有受到货款,胡女士的钱可能冻结在了顺丰。具体到顺丰和客户之间的协议我们来要看一下单据,因为任何一个商家委托顺丰的时候,它一定有一个委托单,委托协议或者货运单,看看上面有没有相应可以节借鉴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这个事情可能会非常棘手。
胡钢:如果快递公司提供代收款的服务,它自然就是为了这种商家或者委托人的委托代为收取,如果这家快递公司不能提供委托人的详细名称、联系方式等,而且是真实有效的信息,快递公司所自称的委托关系就存在质疑。本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这时候快递公司应当有先行赔付的义务,同时它获得了这种代为授权,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向他所谓的委托人主张自己的权益。因此,关键是这个代理公司能否提供真实有效的委托人的协议方式和它的真实名称。
《天天315》的微信平台上有个叫“顺之过将”说,快递对于代收货款的快件是有提成的,根据货值,快递员送30到100件快递,所以这个快递应该是它当中的一个同谋。言下之意就是说胡女士要想把这笔钱拿回来可能是有难度的。“陈希燕”说,我觉得在朋友圈购物非常不靠谱,不说东西是不是真的,就算东西是真的,卖家的服务完全依靠他自己的诚信,没有任何的保障体系。
经济之声:再来讨论一下顺丰的问题,现在跟顺丰方面联系过了,但是没有得到相关的回复,我们现在没办法查实,这笔款项是不是冻结在了顺丰的账户里面,但是顺丰方面跟胡女士的说法是他们冻结了款项。到目前为止没有返还现金,这样的做法合适吗?
包华:如果从接受商家委托的角度来说我认为是合理的,因为产品本身出现了问题,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作为代为运输的一个运输商,代收款项的代收员,它没有更多责任。适才胡律师所谈到的非常重要,即你的委托人是否清晰,如果是一个清晰的资料,说明你委托关系正式成立,那么顺丰其实可以免责。但是我相信以顺丰这样一个快递公司的工作水准,它一定会有交替人相关的资料保存,关键是怎样能够把这个资料给到消费者让其知情。
胡钢:还是在于商家和快递公司之间的这种委托关系是否真实有效。事实上现在快递公司的主管机关,国家邮政局和相关的部委长期在开展收寄这种货物的安全审查的责任,特别是检测的义务。同时要求寄件人也是实名制,但是实名制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也存在现实的困难,因为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任何一个主体,无论个人还是组织,以其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的审查,这种成本非常高昂。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的审核义务和未来如何切实加强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经济之声:关于在微信朋友圈里卖的这个东西——金融一体机,胡女士介绍,它可以开信用卡,可以提高信用卡的额度,可以有微信一键加好友等各种各样的功能。从法律上来说,这样的东西不管是什么渠道,能不能合法销售?
胡钢:经过查阅一些资料,我发现很有意思的故事,首先展示出来的是高度模仿外国品牌的手机,打开以后,里面显示的是某些商业银行的图标,看上去是这种软件,在相关电脑中说,这个能够很快的办卡,点击就可以申请,还可以快速的提高信用卡的用款的额度,而且是一键提额,还有很多贷款的软件,以及有什么征信的查询等。其实回过头看一下这些故事,第一,你用的是一个高度模仿他人品牌的手机,山寨手机或者仿冒手机本身不能说有罪,至少是违反商标法的一个行为,对自己的权益也是一种损害。第二这个手机打开以后,表面上看是各大银行图表的软件,但里面是什么东西不知道,这种潜在的危害非常严重。胡女士的警惕性是比较高的,因为这些软件要求输入个人身分证号码,银行卡,卡号、密码还有身份证号码等这些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胡女士这时候断然拒绝进行使用是非常明智的。因此,这些所谓的软件的真实性非常值得怀疑,同时通过网友“自由游方僧”的提示,银行关于贷款、信用卡的办理是要面签的,而且会在它的信用卡中心去集中办理,同时办理有一定周期,而信用卡额度的提高是银行基于你对信用卡使用的频次,特别是使用的额度,以及是否及时还款的诚信记录来决定的,而不可能做到所谓的一键提额。至于其他的什么微信多开几个,这和微信公司相关的实名政策,我们国家网络实名制的政策明显相违背,包括一些功能可能侵犯他人的生活安宁权等,所以整个这样一个商品,从其集中展现的内容信息来看,存在着一系列违反法律的行为。因此,我个人觉得这样一个产品是不被允许销售的,是绝对违法的。另外,这个产品的价格,有人提示是大概将近2千元,其中的暴利可想而知,而相应的给消费者带来的潜在风险极为巨大,所以我个人认为,微信圈应该是朋友圈,而不应该是利益圈。
经济之声:微信朋友圈消费到底存不存在风险,这个风险有多大,有没有合适的法律条款,能够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包华:我认为微信本身是朋友圈,在朋友圈中,大家应该相互熟识、相互了解,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家的交往往往从现实生活中转移到互联网平台,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上,在这个时候,微信的朋友圈里就有很多熟悉的陌生人,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相应的交易,交易的基础可能就很薄弱,往往不如在传统的电商平台上交易的安全度高,而且微信本身也不是一个纯粹商业的交易环境,我认为不适合做交易。
胡钢:根据现在比较权威的研究表明,我们一个人一生中比较熟识了解的人可能也就是150人,超过这种数额,对他人的了解几乎就快速下降。在进行交易时,明确对方是谁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