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很多人瞅准了“微”商机,在微信朋友圈里做起美食生意。自今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规定这些朋友圈里的美食经营者必须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才能“上岗”。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记者发现,在芜湖,还有不少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等“三无”自制食品充斥微信朋友圈,监管部门表示,消费者可对无资质商家进行举报。
大量无证自制食品在售卖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微信上仍有大量无证自制食品在售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开店”的门槛很低。据了解,微店注册时,只需输入手机号、手机验证、设置密码后,微店便注册完成,可以发布商品,并不需要验证相关许可证。
“微信里做生意的、兼职的不少,在朋友圈里卖,不一定有实体店。”卖家李女士说,她在朋友圈中出售自家制作辣椒酱、粽子和糍粑已有几个月了,这些都是自家厨房亲手做的,所使用的原材料也都是自己家里种的,安全、卫生。只要将相关信息、照片上传就行了,很方便。这些食品很畅销,尤其到了节日附近甚至是做多少卖多少。
当记者询问有没有相关经营证件时,李女士坦言没有听说过要办什么食品证。并解释说,“我觉得不需要办,因为我并没有申请开店,只是在自己账号里发布美食信息,朋友要的话直接微信转账给我。”
安徽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小薛有过几次购买经历。她称,曾在微信朋友圈中购买过秘制辣酱,经常看到朋友晒图说好吃,买来尝尝。当记者问及是否考虑过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时,她说,“都有制作过程的视频、食品的图片展示,也都是认识的朋友,应该不会有问题”。
记者粗略统计了5位被采访对象的朋友圈里食品经营者(所售为自制食品)大约有20位,大多数都为无证经营。
新法对销售影响不大?
今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对于网络销售食品首次有了相关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该许可证就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这意味着,做食品生意的微商们,需要有正规、固定场所的食品销售商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了这些证件的存在,才可证明店里所售食品来源和质量都有保障。
“从来没有人告诉我要办理什么证件,只要我卖的东西好吃、卫生不就可以了么。”做微商两年的张女士经营冷面生意,还未办理相关许可证。她表示,“现在如果需要办理,我会配合,但是对我生意不会有多大影响,因为味道很好,价格便宜,现固定客户有几十人。熟客及朋友介绍买家,圈子相对封闭,每月有不错的收入。”
记者打开微信朋友圈,香辣蟹、豆瓣酱、可爱点心等多个品种,均布满了诱人的美食照片,旁边附带“100%纯手工加工,无任何添加剂”等说明。通过照片上所标注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了几位销售自制食品的微商。当记者询问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件时,他们均表示,未办理任何证件,对于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并没有太多关注,他们的渠道为“熟人推荐”,对他们并没有多大影响。
消费者可举报无证经营者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网络无证经营做出了详细说明,称食品安全无小事,规范有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的。只要是没有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必须按照规定和流程办理,针对部分经营者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也不会发放证件。但是,主要监管方还是第三方交易平台,尤其是微信自制美食没有具体的地址,监管难度较大。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购买食品时,最好选择有实体店、相关证件齐全、具有营业资质的商家。对于无证经营者或购买其产品引起纠纷的,可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选择其他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