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做到三要:一要了解卖家身份,二要保留聊天记录,三要保留汇款支付凭据
今天就是“双十一”,您会成为剁手族吗?网购遇到问题如何维权?昨天,沈阳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主任科员张春宇做客沈阳网“微访谈”,就网购的一系列问题为网友做详细解答。
问题1:
网购常见骗局有哪些?
一般分成两类,一类是涉及钱款类的,比如重新购买、退款、换货、保证金、邮费、到付、代付、中奖、网络传销骗局等。还有一种是涉及以次充好商品类骗局。比如:劣质商品好评返现类骗局,虚价低值骗局、虚假标识骗局、正品劣品混卖骗局、型号差异骗局、交易协议隐藏陷阱骗局、捆绑销售骗局等。
问题2:
如何防范各种网购骗局?
1.正规网站。尽量到正规网络网站购物。看网站是否有红盾标志,红盾标志是可以点击的。
2.正规支付。尽量使用有冻结货款权利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杜绝点击卖家提供的链接进行支付。避免线下转账支付。
3.正规店铺。可以查看店铺成立时间,荣誉如何,销售评价等。
4.正规客服。遇到平台异常情况,及时和平台网站正规官方客服联系,绝不听信卖家的一方之言。
5.莫贪便宜。警惕价格明显低于正常的虚假宣传。要货比三家,同时对小便宜的“好评返现”坚决说“不”。
6.先验货后签字,保存证据。保存订单,聊天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问题3:
微信里买到假货如何维权?
微信朋友圈与淘宝等网店卖东西不同,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属于“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它可能基于朋友关系、信任关系、情谊关系等产生,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这种交易由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规范,如果遇到假货、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比如购买到不符合质量的产品,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要求出售人承担相应责任。具体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建议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时,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没有真实身份信息对后续维权是极大的考验;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贵重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做到以上三点,卖家一般不敢只收钱不发货或者出售假货,即使出现也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4:
网购起纠纷到哪投诉?
网购很便利,但便利的网购一旦发生纠纷,又带来了异地投诉的困难。这个问题分两部分:如果店家或者第三方平台所在地在沈阳,大家可以直接到沈阳市工商局网监分局进行投诉,或者拨打12315(12345)投诉即可。
如果店家或者平台所在地在外地,只能向所在地当地工商部门投诉,这里可以通过“区号-12315”进行电话投诉,或者搜一搜当地是否有投诉的官方网站,也可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不过此方式会慢一些。
问题5:
网购食品如何维权?
网购食品发生问题,在职责分工上,消费者需要向食药监部门投诉,其中如果是虚假宣传类问题,消费者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除了上述两个部门,大家可以按照今年10月1日实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向平台进行维权,如果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买到了假冒伪劣食品,在网络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信息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网络平台索取赔偿,网络平台要为自己的“间接”错误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