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有微博和微信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微博骂人的多,微信骂人的少。微博容易形成意见和社会舆论,意见和社会舆论不是理性,也难以达成理性共识。微信使意见和社会舆论向理性转化,更容易形成理性共识。人们不禁要问,同一个人为什么在微博与微信的表现如此的不同?一个在微博里不极端不足以吸引眼球的人为什么在微信里成为谦谦君子?也许这几个方面的因素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微信有群规,群规培育理性,强化理性,提升理性,使人最终成为一个理性的人。都说制度决定人,但在宏观上人们往往很难看清,很难感知到,体会到。只有在微观上人们才能看得清、才能体会到制度的决定作用。看得清才能有切身的感知和体验。群规是微信群里的小规则,且简洁明了。不遵守群规的人,会受到警告和踢群的处罚。一个理性的人,在微信群里变成了遵守群规的人,在交流与谈话过程中会变得更加理性,知道交流与表达自己思想观点的边界和底线。群规是个体理性得以不断被强化的必由之路。即便不参加群,光在朋友圈发消息,也相对比较理性,因为朋友圈是熟人社会。
第二,微信是一个类似有凝聚力的小共同体社会,生活在小共同体里的人,都会服从共同体的理性,限制个体的非理性。传统的乡村共同体具有稳定性,有乡规民约的限制。在乡村里,很少有小偷和骗子出现,否则在乡村共同体里很难生存。乡村共同体的治理,是人人都参与的治理。治理的负责人,都是具有社会名望的人。人一旦离开了乡村共同体,不受乡规民约的限制,就会放纵自私的本性,偷盗和抢劫的几率就会增多。微信群类似于一个小共同体,尽管没有了乡村共同体的形式,却有乡村共同体的内容。群规类似于乡规民约,群主类似于有名望的乡绅,群友类似于乡村共同体的成员。
第三,微信把多数裁决作为解决纷争的手段。微博的广场效应及其人数规模的庞大与杂乱,使得直接民主失效,间接民主缺位,意见领袖的振臂高呼只能吸引群众,难以在意见领袖身边建构现代公民的堤坝。意见领袖的纷争带来舆论的纷争,强化舆论的分歧,不同意见领袖只能起制衡的作用,多数裁决派不上用场。在微信里,因为500人的限制,因而容易成为直接民主的最佳场所。当群友在微信里出现分歧而又难以解决的时候,人们会选择多数裁决。简单多数的理性裁决会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第四,微信把罗伯特规则作为寻求最大公约数的手段。按罗伯特规则讨论问题,使问题意识明确,解决方向明确,获得的结果是最不坏的结果。罗伯特规则即使不能使解决问题的方案选择最优,也是能使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案达到次优的标准。在微信群里,如果就某一话题进行讨论,罗伯特规则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开会或者是没有效率,或者是没有结果,或者是偏离主题。罗伯特规则使发言有序有效,有质有量,要求不恶语伤人,不妄猜对方动机,就事论事,强调发言的有效性、时间性、规则性、目的性和平等性。尽管在已知的群里运用罗伯特规则的还不多,但运用的前景不可限量。通过在微信里采用罗伯特规则,群友学会开会的技巧,对所有其它的开会都有一个引领和示范作用,会逐渐避免因开会而导致的时间浪费。
微信的理性形成,关键在于群规和规则能够发挥实效。讲群规和规则,不理性的人会变得理性,理性的人会变得更加理性。通过群规和规则讲理性,人人都会成为理性的人。治理非理性,得从根子上治,即让规则在根本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