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冯建国23日表示,山东将逐步拓宽城乡社区协商渠道,利用城乡社区信息平台、社区网站、QQ群、微信群等现代化手段开展网上协商、线上协商。
山东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丰富协商形式是主要任务之一,将建立起3大类协商形式,一是村(居)民协商,可采取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决策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形式组织协商;二是社区协商,可采取社区协商会、议事会、联席会、恳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开展协商;三是楼宇(小组、小区)协商,可采取楼宇协商会、小区协商会、业主协商会和村(居)民小组协商会等形式开展协商。
此外,山东还提出建立完善到村、社区、楼宇的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居)民微自治和社区微治理机制。
冯建国说,涉及楼宇(小组、小区)内公共利益以及村(居)民个人权益的事项,由楼宇(小组、小区)党组织或楼宇长、村(居)民小组长组织开展协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村(居)、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