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会被给予相应处分。请问,党员干部能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吗?中纪委机关报:算经商办企算违纪。(1月25日《澎湃新闻》)
微店、微商风靡,有其时代特征。它们站在“熟人经济”的肩膀上,同时,站在“互联网+”的风口。其实,“熟人经济”并非成熟的经济业态。从熟人社会向契约社会过渡,是社会转型的内容之一,这就决定了“熟人经济”注定要被契约经济所替代。“熟人经济”多多少少有计划经济的遗风,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如果规则意识淡漠,便潜伏着“杀熟”,比较容易形成“不良经济”。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党员干部能否开淘宝店、微店的问题,虽然有相关规定可以“对号入座”,但一直没有明示,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与“误读”。如今,明确为“算经商办企算违纪”,也就一目了然。微店也是店,微商也是商,党员干部不能在这里“淘宝”。“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免导致微商“差之毫厘”,权力“谬以千里”。
书记微商涉嫌发挥“权力影响力”。2015年11月份,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不为盈利,即便为了公益,毕竟是一种经营行为与商业行为,真正在起作用的恐怕是权力影响力,容易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对市场公平形成负面影响。
撇开违纪,单从市场角度看,官员微商还有损和有害于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基于这一准则下,政府及其官员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健全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各级政府与官员都要管好自己的“手”,只能是“该出手时才出手”,千万不能“乱插手”或“乱伸手”。由于官员天然具备一定的政府资源与权力资本,就会打扰甚至打乱市场自身的平衡功能,有损于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决定性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