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开设“侦讯社”,以暴力“讨债”牟利。近日,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李某批准逮捕。
湖北籍男子李某在福建角美工作生活了一段时间,觉着打工挣钱太慢,于是在微信上开了一家“侦讯社”,时常在微信上发布帮助他人讨债等信息,做起了专门“讨债”的微商。
当地人林某斌借给朋友林某权3000元,一直讨债无果,于是找李某帮忙。2015年2月的一天,林某斌把林某权的照片给了李某,让他帮忙找出林某权,并告知林某权经常在角美某KTV出入。2015年3月19日,李某在KTV找到了林某权,于是伙同他人将林某权带到林某斌指定的地点,等林某斌到场后,一起对林某权拳打脚踢,逼其还债,致林某权轻伤。事后,林某斌给了李某5000元作为报酬。后林某权报警,李某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