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因为敷了一款朋友圈里被卖力推荐的面膜,谁知皮肤竟开始出现瘙痒、脱屑、红肿等现象,且越来越严重,一个月后整张脸惨变“月球”。经医生诊断后竟发现这款号称“神奇”的面膜竟是“三无”产品。(3月2日新华网)
杨女士的遭遇并不算什么新鲜事儿,或许也曾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每天面对朋友圈激情满满的微商刷屏,五花八门的微商产品,想不动心都很难,加之很多推销产品的微商本就是自己的朋友,免不了出点儿“血”,可是现实总是那么残忍无情,伤了钱包也就算了,伤了感情、伤了身体又拿什么来补偿呢?不可置否的是,相当数量的微商为了牟利,不惜赔上“友情”大肆“杀熟”,干起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买卖。更有相当数量的网友对微商“避”之不及、“净”而远之,为了免受各种“微商”广告的骚扰,不惜对昔日的朋友屏蔽或删除。
微商一再沦为 “危商”。首先是因为其监管成本极大。微信、微博、陌陌等作为即时通讯工具,充斥着大量的私人交流信息, 而微商混于其中很难被监管部门辨别出来。其次,微商准入退出机制极不健全。在朋友圈推销商品不需要正规资质、对质量的要求也不严格,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地发布广告、买卖商品。因此一旦发生上当受骗的案件,工商部门很难取证和处罚。再次,微商的诱惑性和鼓动性极强。微商推销的产品大多都不是名贵物品,买卖双方不需要承担太高的风险,通过这样一种购物方式,大家彼此获利,乐在其中。另外朋友圈里大多都是熟人,面对家人、朋友的推销,自然没什么戒心,有时又碍于面子不得不购置几件,或是充当个推销员帮着转发几条广告。总之,微商无“门槛”、低“风险”、高“自由”、多“回报”、无“域界”、难“监管”的特征,就决定了商家真假难辨,商品优劣不一,就好比市场自我调节之“手”离开了政府宏观调控之“手”,再无法形成强大合力一般。
因此,要发挥好微商的作用,完善相关方面立法、建立退出准入机制、健全主体信用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作为普通网民,我们不能一味相信、盲目追崇,更不能全盘否定、草木皆兵,要学会擦亮双眼,保持清醒,辩证看待。常言道:“事物的发展总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微商”也不例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网友素质的提高和加强,“微商”大有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