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消费维权再度成为关注热点。笔者发现,网络购物的消费投诉呈逐年上升态势。就此,清远市工商局发布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虚假宣传、微商及团购三大类网络交易。
网购虚假宣传常见
据了解,去年全市工商部门通过开展“红盾网剑行动”,共查处了27宗网络经营违法案件,其中通过网站进行虚假宣传和违反广告法的案件有24宗,占89%。数据表明,通过互联网进行虚假商业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已成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的主要类型。
在工商部门查处的相关案件中,绝大多数违法行为都是利用互联网对规模、实力进行夸大宣传,或是冒用不实的主体、专家或荣誉进行虚假宣传,还有部分网站的宣传内容使用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绝对化用语。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通过企业官网、第三方平台网站或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应该真实准确,在进行美化设计时要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不实宣传,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浏览互联网的商业信息时,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理性消费,不要被一些包装华丽或夸大其词的宣传所麻痹。
微商警惕分销成传销
作为新兴的平民创业方式,微商呈现出“井喷”的发展态势。然而,近日,清远市工商局接到多宗关于是否可以加入微信分销团队的咨询,经过对群众咨询内容的分析发现,有些微商的分销方式可能涉嫌网络传销。
近两年,微商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值得警惕的现象,比如,有的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以“新型网络营销方式”为噱头,谎称“在家创业”“网络连锁加盟”“代理月入过万”等,引诱人们加入传销组织,名为投资加盟,实为交入门费、拉人头发展下线。此类传销活动由于设计巧妙、加入门槛低,又依托网络媒体的虚拟性,不少希望创业成功的“微商代理”掉进传销陷阱。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朋友圈遇见“低投入、高回报、零囤货、会员招募”等商业信息要特别警惕,符合“拉人头发展下线”“交纳入门费”“团队计酬”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模式的分销,都有可能涉嫌非法传销,不要盲目加入。
团购网购纠纷新热点
团购纠纷成网络消费纠纷新热点。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处理46宗涉及网络交易的消费纠纷,其中涉及团购消费的纠纷达到14宗,占31%。团购类消费纠纷已经成为当前网络消费纠纷新的热点问题。
具有“抱团消费”特点的团购消费,以其更低的价格成为网购消费者的新宠,特别是团购餐饮和旅游产品,更以其便捷、低价的优势赢得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但是,在享受低价便捷的同时,消费者也发现,团购的商品(服务)可能与团购网站中所介绍的存在明显差异;当消费者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消费时,有的商家会拒绝退款。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团购商品(服务)时务必要注意细看团购条款,了解使用规则;货比三家,选正规、信誉好的商家;尽量选第三方团购平台进行交易和支付;最后必要时掌握相关证据材料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