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不少人日常使用的聊天软件,原本作为大家发表日志、晒幸福、与朋友沟通的交流平台,近两年却被“有心人”嗅到了商机,在公共平台做起了生意,如服装、食品、化妆品代购等。然而与其他消费形式不同的是,微信朋友圈的卖家和买家多是朋友或者熟人关系,交易成功率较高。可是,一旦出现不愉快购物经历,不仅花了钱还伤了感情,维权更是步履维艰。
专做“熟人生意”
如果开一家正规的食品实体店,至少要办一张营业执照;如果是在淘宝网开一间食品店,则需要一份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一张营业执照。相比之下,开一家微店有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够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只需下载一个微店app,再按照提示注册,不到十分钟即可完成开店过程,不用任何担保费用,仅仅填写真实姓名与绑定银行卡就行。而一些所谓“直销”“代购”的微商,更是则连注册都不需要,直接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图广而告之,买家购物直接用红包付款或者微信转账。
“在朋友圈买东西可以马上看清是不是真朋友。”市民李小姐说起自己微信购物的经历,是用“惨痛”一词来形容的:“卖东西的是我高中同学,她在朋友圈发了某个牌子的面膜,据说是从香港拿货,比国内专柜便宜很多。我心动就买了,但是用完差点被毁容。”李小姐要跟这位高中同学理论,但却被对方以“每个人肤质都不一样”为由拒绝退钱赔款。“她说‘你应该先在手上试用,看是否不过敏’。而且她声称自己卖的绝对是正品,不信可以到专柜验货。”李小姐说,在沟通了几天后,这位同学把她拉黑了。
而市民韦女士遇到的事情就比较尴尬。她向别人推荐朋友在微信卖的护肤霜,结果别人用了之后过敏。“买卖双方都是我朋友,他们吵得不可开交,我夹在中间很为难。”韦女士说。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选择在微信买“代购”“直销”商品的人,购物理由大多是“熟人比较可信”。微商所对应的顾客大多都是自己的朋友和熟人,这种针对熟人营销的模式,交易成功率要比陌生人高出很多。但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碍于朋友情面,买家只能默认倒霉,难退难换。
广告泛滥惹人嫌
在采访过程中,98%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天刷新朋友圈、聊天群,都会看见卖东西的广告,一到晚上和周末更是“刷屏”。网友“久风子”调侃:“只要有一个同学做微商,朋友圈和同学群基本就沦陷了。”她表示,做微商没什么,但不能影响别人,“有时候广告太多,把重要的信息都‘刷’掉了。”
在朋友圈里,广告内容涉及面广,有服装、化妆品、皮鞋、玩具、农产品等,广告基本都是以图文的形式出现,其内容不乏夸张的用词与承诺,但很少有明码标价。“有实体店的还可信,没有的要多留个心眼。”网友“悠然与安然”说,“内裤、妇科等物品,吹嘘有啥功能的,还是悠着点买,否则医生都救不了哦。”
消费者维权路途艰难
微信购物的付账方式也存在风险。与淘宝网店相比,微信交易缺少第三方的安全担保保障,基本都是先付款到卖家的银行账户后发货,或者使用微信红包功能直接付款。没有发票和交易合同,所以在发生纠纷时,往往碍于情面,一般消费者都会自认倒霉。
另外,有法律人士表示,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内免费在海外给朋友带护肤品、母婴用品,不用来售卖,这种情况没问题。但如果回国进行售卖,不向海关申报,没有交税,这种情况就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关税达5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微信最初的设计只是一种聊天交流的工具,账号具有私密性、虚拟性、临时性的特点,还可以随意删除其发布的信息,一旦这些微商销号,又没有实体店,工商部门难以监管。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尽量选择到正规电商处购买商品,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千万不要直接给对方汇款。朋友之间的买卖也应当注重正常程序,尽量让对方提供有效的发票等。即使没有发票、合同等,也要注意留存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双方对话记录等,这些是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发生纠纷维权时可以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