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一点,合适的人是指纯技术团队的建设。一支战斗力再强的技术团队,面对一个朝三暮四,分分钟推翻自己原有想法的产品经理/项目经理,再好的戏也唱不出来。花几个月加班加点做项目,还没发布,直接推翻重做,这时候你就得去楼下ATM机看看卡内余额了:余额够了,收拾收拾好找下一家了
合适的规范
大家都理解软件开发需要合适的规范:代码规范,程序规范,流程规范等等,以此来减少意外的出现:最少惊讶原则。但在实际执行中却会碰到各种情况,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怎么鉴别哪些规范是需要强制执行,那些规范是推荐执行。规范的强制执行带来的是代码的可读性提升和二义性减少,而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大部分有想法的程序员而言这种规定太死板,容易引起抵触心理,产生不安定因素。这种情况常见于各种标准的外包公司。 而如果大部分的规范设定为推荐执行,在没有良好的引导下,规范容易被忽视。 网上有很多关于ObjC的代码规范,比如苹果自家的规范和《Google Objective-C Style Guide》等。这些规范一般只有两种分级:推荐和不推荐。而我更推荐把代码规范分成五个等级:强制要求,强烈推荐(但不强制),良好,可接受和不可接受。以下仅举部分例子加以说明。
类名开头大写,方法和变量名以驼峰法命名。强烈要求,这没有什么好说的,苹果系统类库和绝大多数的第三方开源库都是如此。但在部分苹果的sample中也看到过用m做前缀表示类成员变量的写法,这些都是属于遗产代码的问题,仍旧是可接受范围,但是自己代码内部使用类似匈牙利的命名法就是不可接受。 类名使用至少三个字符做前缀,内部方法使用两个下划线做前缀。强烈推荐。上面的做法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和系统类库发生重名的情况:因为苹果宣称保留所有两位字符前缀的使用权,同时其内部方法命名以一个下划线做前缀。 无论使用K&R Style还是Allman Style都是可接受的范围,但是强烈推荐在一个文件内保持一种形式。 在保证代码可读性的基础上保持代码的简短和统一性:小类,小方法,统一的函数返回。小类,小方法可以保证他人阅读时更方便地关注类逻辑,而不是具体细节,而统一的函数返回可以减少意外错误和降低错误排查的难度。而保证代码的简短和不罗嗦也是很重要一点,经常会看到如下代码: > (count > 1) { return YES; } { return NO; } 真心无法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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